法制網見習記者竹北買房 王春 法制網通訊員 鹿 軒
  今年1月8日,溫州鬧市區路邊一輛白色豐田越竹北售屋野車後備廂中,竟藏著一隻死老虎!“賣家”楊某與“買家”王某在路邊搬運老虎屍體時,被特警發現,經鑒定,該老虎屬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
  老虎從何而來?要送往何處?為何而死?——隨著虎竹北買屋販子的相繼落網,疑團相繼解開。
  經鹿城警方調查,目前已確認驚現的虎屍來自有ssd固態硬碟“中國馬戲之鄉”之稱的安徽宿州某馬戲團。
  34歲的安徽宿州人尹某外號“宿州大哥”,從事馬戲行業。經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1月初,尹某經電話聯繫,與34歲的溫州人楊某(已判刑)約定,以人民幣19萬元的價格向楊某出售老SD記憶卡虎一隻。
  尹某說,自己老家號稱“馬戲之鄉”,很多家庭飼養老虎和獅子,他之前根本就不知道倒賣老虎是犯法行為。“接單”之後,他找到了宿州當地馬戲團的一對“馬戲夫婦”弄老虎——37歲的女馴獸師王某和她的丈夫馮某。41歲的馮某之前是馬戲團的雜技演員。
  尹某和王某、馮某約定,以18萬元的價格收購老虎,並支付人民幣5萬元作為定金。隨後,王某以15萬元的價格從郭某(另案處理)處購得老虎屍體一隻,並與馮某一起開車將老虎屍體運回二人位於安徽宿州的家中存放。
  尹某帶楊某到王某、馮某家中查驗老虎屍體後,楊某支付給尹某現金人民幣19萬元,尹某將其中的人民幣13萬元支付給王某、馮某。
  今年1月8日8時40分許,楊某雇佣他人將死老虎從安徽運至溫州市鹿城區江濱路東港雲天樓大酒店對面馬路,並通知31歲的江西買家王某(已判刑)前來交易。在一起搬運虎屍時,被巡邏經過的公安人員發現,王某被當場抓獲,楊某趁機逃跑,公安人員現場查獲老虎屍體一隻。
  2014年1月25日,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涉案老虎為為虎Panthera tigris(拉丁文),屬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
  案發後,公安機關立即行動,順藤摸瓜,買家和賣家相繼落網:
  “買家”——31歲的江西人王某,2014年1月8日被警方當場抓獲,因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鹿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賣家”——34歲的溫州人楊某,2014年3月4日,楊某在麗水青田的山上藏匿點被公安機關抓獲。因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鹿城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5萬元。
  “賣家”——34歲的安徽宿州人尹某,2014年4月17日向宿州市公安局埇橋分局西關派出所自動投案,因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被鹿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賣家”——37歲的女馴獸師王某,2014年4月18日向宿州市公安局埇橋區刑偵大隊自動投案,因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被鹿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賣家”——41歲的雜技演員馮某,2014年4月18日向宿州市公安局埇橋區刑偵大隊自動投案,因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被鹿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而“馬戲夫婦”的上家郭某目前已落網,案件另案處理,正在處理過程中。  (原標題:老虎來自安徽“馬戲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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